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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有低保,女儿户口已迁出,女婿名下有车,对父亲低保有影响吗

婚姻家庭
2020-10-21 00:55: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低保不属于法律纠纷,建议民政部门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 一般情况下,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 该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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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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