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之前我借别人的50000元利息是3分,目前归还了本金45000,当然利息也没少还,贷款两年,还了几万的利息,现在我破产了,对方现在还逼着我要本金5000,而我现在的能力已经还不起了,所以咨询一下我目前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0-07-10 02:42: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银行贷款到期无力偿还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分期偿还或者申请法院裁决分期偿还。经协商或者法院裁决后仍拒不偿还的,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房产抵押贷款不还的后果:1.若一次未还款,银行将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你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2.若连续三次未还款,银行客户经理将进行催收,同样产生罚息。3.若逾期次数达到6次以上,这期间可能冻结你的房产。4.若借款人和银行商量无果,银行将经过法律程续对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
  • 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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