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4年6月5日下班回家的路上看见本村旁的一个媒矿里的污水流入自家的地里(这已经是第二次出现这样的情况,第一次和对方当事人说后有一段时间没有流水)就去找村委书记,但书记说他不管这事,叫他直接去找当事人,也就是煤矿老板,当他去到煤矿老板家时,当时煤矿老板正在家里与人说话,他不想进出,等到他出来时,就把此事和煤矿老板说了一下,没想到煤矿老板很不讲理,说几句话后就把他打了一通,最后经医院介定为九级伤残。

涉外纠纷
2004-08-30 10:21:4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