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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谢谢您昨天的回复!清场继续营业是市场的要求,而且市场并没有提前同知我们清场时还营业,市场也没有在关于清场方面对外贴出任何告示或说明,而且我认为既然清场就不应该再放顾客进来,所以我觉得市场多多少少也是有责任的。

其它综合
2004-08-30 09:48:5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顾客伤害的形成是在你施工的环境中,对这一伤害后果顾客本人可能也有责任。市场应否负责,取决于两方面条件:法律是否有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你的介绍,我认为本条规定应该作为解决本案的依据。但“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较难以认定,这也正是我上次说你的官司不容乐观的原因之一。除此,就看你和市场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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