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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一起成立了一个公司,后来没有做了。就把股份全部转给了他,但是营业执照上还有挂职,这个后期要是公司有什么经济问题,我们没有股份的有责任嘛

合同纠纷
2020-10-04 10:05: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只要不是法定代表人就可以,其他的不用担心
  • 吊销营业执照只能由法律、法规设定。登记机关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前,应当告知被处罚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被处罚人提出听证要求的,登记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被处罚人对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得到支持,或提起行政诉讼胜诉的,还可以向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组织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后,公司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此时公司法人主体资格消灭,不再从事任何活动。
  •   以设立担保公司为例。设立担保公司的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  3.有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  6.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  7.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相关的审批流程:  (一)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审批→下达批复→申请人(二)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初审(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签发→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  1.各股东签字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申请一式2份。  2.部门预核名批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4.各股东签字的企业章程一份。  5.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简历一份。  6.企业近2年度的财务报表。  7.信用担保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作银行协议或意向原件一份。  9.机构设置情况,风险控制制度。  10.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简历,常驻地派出所出具的5内无经济犯罪记录证明。  11.所权属或租赁证明。  12.要提交的材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置于住所醒目位置。

    2、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及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换发新照。未经核准变更登记,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3、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记机关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同时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贴年检标记。自2014年3月1日起,工商局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不得在营业执照上粘贴除年检标记以外的任何东西。

    5、企业因办理有关报批、备案手续或其他原因需向有关部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登记机关批准后方可复印,并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登记机关专用章,否则该复印件无效。

    6、《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应立即在报刊上登载有关启事,声明所遗失或损毁的营业执照作废。企业必须凭营业执照的遗失启事,并填写《企业营业执照遗失补办申请表》后,方能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新照。

    7、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处3万元以上罚款;公司企业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于企业住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9、企业不得自行复印营业执照,凡未经登记机关许可擅自复印的,一经发现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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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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