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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立董事会得公司,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执行董事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担任吗

公司企业
2020-09-01 17:02: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执行董事不一定有股权,不一定是股东。公司是否要设立独立董事,其实完全取决于公司的发展需要。有限责任公司中执行董事一般情况下都由占有股权最大的股东担任,但也可以聘请有资格的人士担任。
  • 1,符合公司法规定。公司法第50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2,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所以,法定代表人是甲。3,符合,公司法第50条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4,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在转给股东之外的人股权的时候,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所以,需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5,不具有。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证监会批准。
  •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由股东协商决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出资时间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股东可将实际缴付出资的时间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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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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