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1994年10月被聘为县地税局协税员,连续工作九年,待遇太低,于2003年8月写了申请书自动辞职,,这期间县地税局实行一年一聘,每年签一次合同,每年到年末发半个月的辞退费,在我离职时,单位给我补偿了600元钱,其他什么也没有。到今年2004年8月我去社保局交养老保险时,才发现单位以前聘用了九年一直没有给我们交养老保险。我去找过单位让他们补交我的养老保险,但他们说我是自已写了申请书辞职,不是单位辞退的,而且离开单位一年之久,现在去找他们,他们说当初离开单位60日之内去找,受法律保护,现在诉讼时效过了,他们就不管了。

刑事案件
2004-08-27 20:41: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员工得癌症能辞退吗
劳动合同纠纷 14945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以领生育保险吗
生育保险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以领生育保险吗
居住证注销后能到派出所申请恢复使用吗
居住证注销
居住证注销后能到派出所申请恢复使用吗
居住证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居住证注销
居住证注销需要什么资料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