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举办婚礼没有领证,女方现在要求分手,男方付出的彩礼首饰红包以及一些不是彩礼名义的金钱能否要回,其中还包括给女方还房贷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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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主张要回 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有没有共同生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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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彩礼的性质: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二、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适用条件:
(一)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不返还。
(二)已经结婚但是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一是未共同生活;二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三)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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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结婚证的话是可以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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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等钱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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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金额有多少,详细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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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