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想咨询一下,别人欠我26万货款钱,我起诉他了,现在我胜诉了,一审胜诉了,二审我也胜诉了,法院判决对方十日内付清26万货款,现在一个多月了,也没还我钱,之前我保全了他一套房产,现在我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但是法院的执行法官不给执行,总是推脱说执行也执行不出来多少钱,希望协商,但是协商对方不付钱,我怎么办?我就想要求强制执行,像我这种情况,法院不予强制执行,我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0-07-31 03:55: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是可以向其领导投诉的,也可以向上级执行机关投诉。
  • 你好:申请强制执行了吗?执行过程中遇到什么事情
  • 通常情况下,法院对于案件作出判决后,双方当时人在没由异议的情况下,判决生效已先后,就应当对于判决的事项进行遵守和施行。但是某些情况下有些当时人并不会去遵守判决的内容,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此时,另一方当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程序。
  • 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限定对于欠款不还的,可持相关证据手续,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要求另一方偿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诉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借口;(四)隶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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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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