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12日撞伤一行人,伤了头部和骨折,现在头部基本好了,骨折医生说要卧床休息,交警定我全责,至3月7日止,现花去医冶费14000元,伤者家属不同意交警调解,说想出院和我私了,但他们开出的赔偿费用是我不可接受的,请各位看看他们开的价吧
营养+伤害赔偿(法律上没有这个)+后遗症法律上也没有这个15000,护理费3000,误工费10000说他们是做生意的,误了赚钱,可恶吧.
如果继续住院的话预计要再过一个多月,算45天吧,如果法院判的话,我要赔的恐怕也不用这么多吧.请各位律师指点迷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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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比较复杂。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如果经法医鉴定构成伤残的话)等都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上几项要依据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及伤者的收入、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计算得出,建议你向当地律师咨询,可以得出较为准确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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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协商不成,可不付有关赔偿,由对方起诉,在法院审查对方索赔的证据,由法官判决,你按判决结果去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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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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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可以,但最好是在交警部门调解.
对方提的主张,需要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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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