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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和乙方签订了卖房合同,甲方的妻子签名是由丈夫代签的,乙方未交定金,现在甲方不想卖房了,合同还是有效的吗?

合同纠纷
2020-07-01 19:15:1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乙方现在是否已经付款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了呢?可以再说明一下。
  • 您好,请问您购买的房子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吗?请问约定定金的性质是什么呢?如果买卖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过他们两位的共同同意。一般情形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定金如果只是担保合同成立的话,那不交定金会影响合同的成立。您可以向我详细描述一下。
  • 你好!按照你说的这个情况来看,合同可能是效力的,没有交定金不影响合同的成立。甲方妻子的姓名虽然是甲方代签的,但是只要他妻子后面追认,予以认可签字与合同的内容,合同就是有效的。
  • 你好,请问你们的买房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
  • 您好,一般合同是要求本人亲笔签名的。
  • 您好,合同是有效的,甲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请问为什么不想卖呢?
  • 您好,合同有效,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 您好,需要看合同是否规定了生效要件,同时甲方的代签是否有相关授权。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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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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