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大约10年前,我家从某人手里买到一片山,用于果树种植,当时办理了当地镇政府颁发的果树经营的营业执照,执照上写明了我们对这片山具有长期的使用和经营的权利的,并可继承和转让,即如果这片地种植果树,我们就可以一直使用。但今年的8月份,大队忽然说这片山是他们承包给当初卖我家的哪个人的,租期为15年,现在租期以过了四年,他们要收回土地,并要我们赔偿后四年的使用费用,大队宣称他们有承包合同,但他们现在并没给我们看当时哪个所谓的15年的承包合同。不巧的是,卖给我家土地的人去年刚刚过世,且没留下任何他和大队上承包合同的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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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按你说的情况,你有胜诉的可能,但是,因为我没有看到你的详细材料,如果你方便,可以把材料全部带过来,我看一下.
我的联系电话13842931246 李慧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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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