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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老乡他已经出来打工了,在我读高三的时候她叫我去贷款了,10,000块钱借给他,四年多过去了才还了到一半,利息全部是我自己出的,你问他他也不理我。我该怎么办?没有办法,让他去拘留几个月。

债权债务
2020-07-01 10:37: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10,000块钱借给他是以什么形式把钱给对方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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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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