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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舅妈在固安县发生争吵以至双方动手后(因为我母亲于我舅妈发生争吵,我母亲让我接她回家,但舅妈恐吓我母亲不让她回家,拿棍子堵在院门口,经邻居劝说我母亲赶到我姨家,我在我姨家门口,遇上舅妈去找我妈算账,我们发生争吵),我舅妈将我告上法庭,现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传我9月10日上午8点开庭,原告要求本人赔偿各项损失2376元并负连带责任

其它综合
2004-08-25 19: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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