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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盗窃案。被关进看守所。进去会打吗?

刑事案件
2020-07-03 20:59:2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 ,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但实践中是难以避免的,如果有辩护律师介入,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了。
  • 你好,一般不会打,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你弟弟,查阅案卷材料,提供法律帮助,做罪轻或无罪辩护。
  • 你好,一般不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依法争取从宽处理。
  • 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有可能会被判刑
  •  在看守所被拘留期间,可以与律师办理聘请手续提供法律帮助。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看守程序,有两种途径:
      1、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可以向看守所管教要求转达,也可以在办案部门提审时要求办案部门转达。
      2、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其近亲属或监护人代为委托辩护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 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 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后,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拘留之日起至判决生效前,除了办案人员和律师以外,其他任何人都见不上,当务之急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尽早介入,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给他交代一些必要的细节问题,防止刑讯逼供,同时到办案单位了解案情,查阅案卷材料。然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再决定采取不同的措施,若没有犯罪证据,律师可以向办案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要求无罪释放;若构成犯罪,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做罪轻辩护,争取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刑事案件的内容复杂,程序繁琐,需要经过立案侦查(公安局)、审查起诉(检察院)和审理判决(法院)三个阶段,整个案件办下来需要四个多月的时间,这期间除非取保候审,否则都是关押在看守所的,委托律师进行沟通十分必要。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尽早委托律师介入,可以最大程度上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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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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