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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安天市、望江县、赛口镇、金堤村村民,今年6月29日(昨天)镇、村两级領导说:为改善居住环境建设新农村,政府要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占用我组村民菜园和水田面积,政府只补偿青苗损失费,不补偿土地征用费,我们也不懂政策法规,请问政府这样做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应该如何维权。谢谢!

房产纠纷
2023-01-25 09:56: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在耕地里挖污水管道的赔偿如下:
    1、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对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等。
    征收耕地的合法流程是什么
    征收耕地的合法流程如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 可以拒绝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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