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在北京上大学,这学期开学他总说干什么都没劲,我问他原因,他告诉我:他有个毛病,看到别人的东西就想拿来,但他总在克制自己,因为有些东西他明明知道他根本不需要,但总有那种想法,于是他很苦恼,他说他也许心理不正常了吧!因为要克制自己的罪恶意识让他很难受,终于他趁人不备,偷偷拿了同学宿舍的手提电脑和手机以及其它一些物品,事后他就后悔了,也很恨自己,于是就想偷偷再把东西放回去,可他总找不到机会,为此他整天萎靡不振的,无法正常学习和生活(他本来是一个很上进的人,与同学处的也很不错)。再后来他带着东西自首了,公安机关带走了他就再也没有了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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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可以初步认定您弟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应当受当刑罚处罚.但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您弟弟的行为比较轻微,并有自首情节有可能作为不作犯罪处理.
如果您需要请律师应当与律师签订委托协议,争取先为您办理取保候审.让他继续上学,其他的根据情况在做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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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