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二月的疫情补助工资是四月二十八号发的,我们一个月是四天休,公司要求我们这一年要用公休来抵二月份的工资,我现在六月份要离职,公司要从六月份工资里扣除补分二月份的工资,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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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疫情期间有工资,疫情期间被隔离14天,工资发放标准和正常上班领取的工资是有差别的。一般来说,劳动者因为疫情影响,导致不能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企业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优先为员工安排带薪休假。不过,工资发放标准是正常标准的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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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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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