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先生;你好!我有一事想请教你们;我五个人一起盖了一幢住房五层,因与批的手续超高了一层,违反了{城市规划法},我县规划建设局按规划法要罚款1万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五个人的名字,罚款通知票据上是总罚金额按五人分摊每人一份,按法律上来说我交了我自已的一份分摊的罚款,我应该就可以办房产证,可建设局说要有两到叁个人交了才行,我也问了法院行政庭,庭长说可以谁交了就可办谁的证,但行政庭工作人员又说不行,要整体一次性罚交后才能各办各的,所以我理解不了,特请问你们,该如何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