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不能传图片,那我文字说明一下入会协议
欢迎您加入重庆町踏健身(下称“本健身”),成为本健身会员,为了您在本健身健身时享受到优质的服务,请您认真阅读本入会须知,签字即视为您已经清楚了解本协议细则。一、会员申请入会必须保证其在本健身填写的个人资料真实 ,有效,全面,必要时须出示本人的有效证件。个人资料如有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本健身。否则,因此引起的会员相关权益损失,由会员本人承担。
二、会员卡(次卡除外)可以暂停使用,按3元/天向本健身缴纳管理费用, 30元起停,超出30元部分按3元/天收取,- -个月50元封项,一-年停卡不得超过60天。为了保证会员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确保会员不随便放弃健身运动,会籍不能取消。
三、会员所参加会籍的种类详载于本协议中的资料里,因金额不同导致所参加的会籍种类也不同,并享受不同的服务。
四、为保障其他会员的安全权利,如发现您有违反本协议中的约定或本健身现有及以后公告的所有规定情形,本健身有权终止您的会籍,已交纳的费用不予退还。本公司所有会籍的权责计算方式均依照原价计算。( 赠送时间和礼品不在计算范围内)
五、会员卡遗失或被盗窃者,要求补办新卡,需要支付50元人民币工本费补领新卡。签订本协议表明您明白该工本费为卡的使用损耗费,并同意在会员卡到期后该工本费不予退还。
六、在每次运动中,本健身提供更衣柜存放您的个人物品,非出租更衣柜只可当天使用,请在营业结束前将个人物品取出,本健身每天营业结束后将统-清理更衣柜,清理后更衣柜内物品本健身视为会员丢弃物,本健身有权自行处理。
七、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会员应自带毛巾,防滑拖鞋和洗浴物品等。
八、会员在使用本健身健身器材、器械、公共设施时应当爱护,使用完毕后应当归还至原位,如有人为损坏的,照价赔偿,因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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