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我因工作需要手机联系,所以在联通开了个号,号码是13087748834,当时开的是50元/月的收费套餐,接听送3000分钟,打出送30元话费/月,后来我认为联通的收费太乱,常收得不明不白,月月过百,所以在2003年1月29日到联通河西营业大厅去办理停机消号手续,当时小姐说停机以后不会再收月租费的,但需预存10元以防有多余话费产生。并要在同年3月1到10号来清算如无话费产生就可拿回那10元。如果过期3月未来,就什么费用也不会退。当我走出大厅试拨了一下我的号码,已然停机打不通了。事后我就忘了此事,直到过了好几个月才偶然想起,但我想钱又不多,不退就算了。谁知过在2004年8月23日突然接到联通的电话说我欠了2003年4、5、6月的话费未交,因此在8月份已同我消号,要我补交话费。当时我十分气愤,我指出1月份已停机,要她查清楚,事后他再次打电话坚持要我去交话费办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