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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在打工。从今年三月到四月底总共干了40多天的活。四月底因为家里有事就请假回家了,我五月份打电话要工资,答应六月中旬给工资的,后来又说晚两天给工资的。现在到月底了,打电话要工资电话不接,发短信也不回,我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要回工资?

合同纠纷
2020-07-01 23:24:2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是在哪个单位上班的
  •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回用人单位拖欠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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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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