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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在地北京海淀区,去年3月离职,离职时候有工资没发,公司说没钱,离职协议书,写了工资金额,约定2019年6月30日前发放,是过了日期没有发。以后还向公司讨要过,但是说还说要过一段时间。今天打了海淀区仲裁委电话,说过来仲裁时效。这种属于劳动争议还是劳动报酬争议,可以不经过仲裁直接起诉吗

其它综合
2020-06-29 11: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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