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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从未在一公司就职!但是从我的个人所得税app里查询到此公司每个月给我转账虚假工资,导致我需要补交税收!请问我申述此公司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还有此公司这样做对我本人有什么不利的吗?谢谢帮我解答!

合同纠纷
2020-06-29 17:38: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适用:
    1、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3、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 符合纳税条件的,应当纳税。建筑工人是否应当纳税,与是否订立劳动合同无关,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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