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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六个月,在哺乳期离婚的话,孩子无条件判给女方吗

民事相关
2020-07-27 11:10: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女方没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两岁以内原则上由母方抚养。
  •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看具体的情况,比如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很多很多对孩子有利的因素
    房产看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归婚前个人所有,婚后有一起还贷的,还贷部分共同所有,婚后房子的增值部分归夫妻共同所有。有外遇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提供相应证据会获得比较多的财产分配。
  • 离婚时,哺乳期内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父方主张直接抚养的,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下列情形:   (一)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 从有利于婴儿健康成长出发,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宜。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的规定,以2周岁为哺乳期界限。2周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若父方举证证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应由父亲直接抚养,体现以子女方的利益为重的立法思想: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仅患有一般性疾病,经治疗可以痊愈,则不在此限。如父母双方均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则应选择相对较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直接抚养。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   (3)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从维护子女利益出发,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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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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