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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和一个同事在一个厂里上班,我们离职以后都没拿到工资,后来老板又让我回去上班,我就提要求,把我前面的工资给我结一下,我同事找到我,让我帮他要,让我给老板说他欠我5000块钱,让老板给我,其实他只欠我200,刚开始我不同意,他求着我让我帮他,我说我要把我工资拿完了,才要他的,后来我回去上班,老板分几次给我钱,但就是不给我完,上班期间还造成我腿受伤了,后面工资一直没给我完,我就不做了,中间要工资,车费都花了几千块钱,到现在都没要完,现在我那个同事找我要那5000快钱,这个钱我应该给吗?

合同纠纷
2020-06-30 05:47: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及时支付相应的工资,有具体情况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上班期间发生工伤处理流程;(1)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2)工伤医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
    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急救。参保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康复。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5)工伤保险待遇。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的待遇、工伤医疗终结后定期发放的待遇及因工死亡待遇等。
  • 1、你的情况属于工伤,而且是达到评残等级的。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上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级别及工资情况要求赔偿。 2、另外,牙齿后期还需要补正,建议申请后期医疗费用鉴定,要求赔偿。 3、根据你的上班时间,如果加班费未足额支付的,还可要求支付加班费。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争取自己的最大合法权益。 4、如果你工作时间较短的,还可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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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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