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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公司工作,公司要求新来员工要交押金二千元,“我说我没钱”,公司便说在以后的工资里扣除,便要我写下欠公司二千元的欠条,我照办了。在以后工作的几个月里,公司的环境让我很不适应,我辞职公司不批,我便不辞而别。

刑事行政
2004-08-20 18: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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