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爸爸工伤住院了,但是没有交城镇医疗险,我想问问现在交的话出院还能报销吗?

劳动纠纷
2020-06-29 19:27: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医疗保险有以下几种:1、社会医疗保险;2、住院保险;3、手术医疗险;4、重大疾病医疗险。具体情况可咨询社保局。
  •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及范围】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 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工伤待遇审批表、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
  •   工伤住院有哪些医疗待遇,  第一,治疗。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第二,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第三,治疗补助。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第四,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如何申报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本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提交有关单据和材料,我中心负责在社保机构办理申报报销手续。  1、申报的范围  1.门(急)诊按规定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  2、申报所需材料  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保专用处方、专用收据(注:急诊收据须有急诊章)  2.申报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须提供收入院证明(出院后及时申报);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须提供家庭病床治疗证明(治疗终结后及时申报)。
  • (1)参保人员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持本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
    (2)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3)社保所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4)对当月受理的申请材料,社保所应在当月及时上报区医保中心。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