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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老人留下的一处房产在生前已经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老人过世后其他子女才发现,像这种情况其他子女还能再要求分割这套房产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20-08-08 08:39: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给子女要怎么做,  一、房产过户给子女要怎么做  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二、夫妻之间房产过户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 住房如果是你们婚姻期间取得,就是你俩共有,不管登记人是你俩谁,一人一半权益,
    如果是死者婚姻之前取得,又是他一人名字,就是他婚前个人财产。
    依据以上情况,你可以分析得出住房实际产权情况。
    然后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有的话,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名下房产份额,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死者配偶一人继承,其他人亲属放弃签署协议,得到公证书,由死者配偶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以上需要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继承者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
  • 有遗嘱吗,内容是谁继承
  • 您好,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第一,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否一方已经去世发生了继承?第二,如果是老人个人合法财产,其有权利处分,包括赠与、买卖,其他子女无权干涉。
  • 您好,需要看老人当时是以什么形式过户给的其中一个子女,若是赠与的或买卖的,房子已过户不再是老人的遗产其他子女是不能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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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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