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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一家公司的挂名股东,如何避免承担风险?该签个什么协议呢?

公司企业
2020-08-09 21:24: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该股东与公司为连带债务人。(3)股东不依法缴纳出资的或者出资不实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5)有限责公司成立后,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 一旦经过正式登记并成为一个公司或企业出资人或股东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无论是否实际出资,是否参与经营或者是否分享利润,因此是否出任公司挂名股东应当谨慎。
  •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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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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