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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我二姐男朋友因为我二姐不跟他在一起然后他就威胁说不跟他就过来杀我们,有微信截图,然后晚上他爬进我们家我们锁门他进不来卧室就砍了我家在外面的车还拿走了车钥匙,但是没有抓到人,然后还打电话说还有更严重的在后面这样子算不算杀人未遂,可不可以告他。如果他出现在我家我打死他是不是故意杀人,如果他继续骚扰威胁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处理。

婚姻家庭
2020-06-30 11:08: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故意杀人罪的辩护要点一般在犯罪动机上。如果强调无犯罪动机案件性质就会向过失杀人方面转化,判处会轻。如果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成立,那一般就会在动机形成的原因努力,一般来说,正常人谁也不会愿意无故杀人,因此故意杀人的犯罪动机的形成往往在内容上复杂,在时间上也比较长,往往有一个起因、发生、发展的过程,分析这个过程往往可以还原真相,使法院判断客观判决真实服众。
  •   故意杀人未遂可以比照即随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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