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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银行给别人担保了20万!我只用了八万,他用了12万,现在到还款的时候,他现在不还款,我现在还款的话,担保人的话解除不了,我现在我现在不想担保了,能不能向法院申请起诉,借款人

债权债务
2020-07-01 08:09: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跑了或者无力偿还,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被起诉同样要偿还债务,如果担保人不偿还法院也可以执行担保人人的财产。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但是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
  • 借款合同,又有借出款的事实,借贷关系成立,可以起诉。除了合同,还要有将款借出的证据,比如收条,比如转账凭证,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起诉不是不需提交起诉状的,却有困难可口头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你好,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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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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