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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2020年6月8日20点50分左右我驾驶车辆车速在30左右由西向东行驶至龙山小区(在路北)门口(没有任何标志,班马线等)因对面远光灯所致再紧急制动的同时碰倒急怱葱横穿道路的行人(由南向北)至左腿骨折,我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当时小区门口有三个摄像头,在2020年6月17日礼拜三对方应该找了关系(交警也没有调取监控)出责任认定书认定我全责(交警说你有保险没事,我也就签了字),交警告诉我6月24日17点后取车,可在6月24日取车的时候交警告诉我被起诉了,车辆提不出来并让我交押金方可提车,这样的情况下我还能不认全责吗?小区门口都有监控作为证据,现在能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0-06-24 20: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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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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