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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在2016年分两次向B公司共计出借2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并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2017年到2019年两年间A公司又向其他企业出借款项20笔,总计2000万元,利息也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请问2016年出借的200万元及2017至2018年借贷的2000万元的行为是否有效?若无效,双方又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债权债务
2023-01-25 19: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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