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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我通过网络认识一高校教师,双方有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并有发生过关系。后来就不再交往,但对方是有家庭的,她在我们交往之后生下一个baby,她对我讲这个baby是我的,要我以后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我不确定这个孩子是我的 在此,想求教各位以下几个问题: 1.我和这个baby是否有法律上的亲属关系 2.如果有,我是否应该负担以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3.我是否有权做亲子鉴定,如果我拒绝,是否违背相关法律,如果我同意,鉴定结果如果是与我有亲属关系的话,我是否有法律上的义务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呢补充说明一点,我和她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且她现在还是在婚

婚姻家庭
2007-03-04 14:34: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侯律师,谢谢您的解答,还想问一个问题,如果我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话,法律上是否有规定我必须做亲子鉴定,如果对方通过诉讼来请求的话。
  • 如果亲子鉴定做出来该孩子确实是你和她所生的话,你必须承担抚养义务。
  • 如果能确定孩子是你的,你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可与对方协商做亲子鉴定
  • 可是这个孩子是香港户口,在香港出生的,我担心在处理抚养费的问题上与内地的法律有差异或难以操作的问题
  • 谁主张,谁举证。她要求你以后承担这孩子的抚养费,她就要证明这孩子是你的。如果是你的,你应当承担抚养费。
  • 如果你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话,法律上没有规定 必须做亲子鉴定, 但是你没理由否决这个孩子不是你 的,无法拒绝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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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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