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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在面外成立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完全一样的公司,并且带走部分客户,可不可以直接将其除名

合同纠纷
2020-08-22 14:06: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公司的名义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 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的主营业务应与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一致。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登记机关根据投资人或者企业的申请依法登记。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登记许可经营项目。
  •   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做了区分。我国《民法能则》42条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49条规定“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应当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然而,由于交易的频繁,不可能每个交易相对人对公司的行为是否超越目的范围有所了解,而这种行为又一概无效的话,极不利于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限制了公司的活力,降低了交易效率。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  可见,我国现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对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区分为两种:当其超越经营范围实施的行为属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禁止经营的范围时,属无效;当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只有不在核准经营范围内时,才可以不应认定其无效,当属有效。
  • 发起设立的公司,主要包括下列流程:

    1)制定公司章程;

    2)发起人认购首次发行的股份;

    3)发起人缴纳出资;

    4)全部股东缴纳完毕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5)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

    6)申请设立登记;

    7)领取营业执照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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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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