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被车撞脚,脚内踝骨骨折,对方有全险,关于误工费,保险公司说按照医院提贡的证明,医院诊断书上写着休息三个月,可是三个月医生才让下地慢慢活动,根本不能工作,一年后还要二次手术,请问我的误工费应该是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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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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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误工费需要根据工资收入的多少,以及鉴定误工费时间进行计算,同时也可以主张二次手术治疗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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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