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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喝酒出交通事故了,一起喝酒的人有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
2020-06-23 18:55: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危险驾驶罪。其中第2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另外,新修订的于2011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第2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上述规定看,你朋友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会被处以吊销驾驶证,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还将面临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刑事处罚,同时也要对伤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交警只对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责任做判断,不对事故以外的其他人(乘车人除外)的法律责任做判断,当然其他人在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公司、单位、车主以及其他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个人都是一些比较常见的连带责任主体,一旦负有连带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可以取保候审可判缓刑从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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