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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呢

劳动纠纷
2020-06-23 21:19: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经济南市政府研究,确定自2018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 即最低生活标准,指在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内,由政府制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维持一个人生存的最低限度的基本生活标准。最低生活标准是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通过精确的统计和计算确定的。
  •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规定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社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或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他社会困难户。
  • 最低生活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本质区别是:一个是所在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一个是所在地区根据人力成本等数据的最低要求。这个数据前者自己可以体会,后者与人力成本有关。他们都与所在地经济发达度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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