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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现在工作的公司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4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为期1年,合同内容并没有明确注明如提前离职所需交付的相关费用,但是我进入公司工作的两年里,每月都有参加公司开设的专业培训课

涉外纠纷
2004-08-13 22:59: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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