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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上班时间车祸死亡司机全责承包老板有没有责任

交通事故
2020-06-21 20:01:3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您这边是司机近亲属吗
  • 这种情况下,工伤和交通可以双赔,扣掉重合的部分即可。
  • 您好,你描述的情况不清晰,无法理清死亡人员、司机、老板之间的关系,建议与律师联系说明具体情况然后给你具体分析。
  • 最好说清楚死者是什么人,哪一方的司机,否则无法判断,建议参考事故责任认定书。
  • 节哀!是给承包老板干活的路上还是啥情况发生的事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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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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