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一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我现在还在成都准备考研究生,9号我家里打电话来告诉我说我3个月以前就停用的**公司的131手机卡现在欠费达到600多,**公司的员工到我家索要欠款,据**公司的员工说我的手机是因为在网上某些收费网站进行了相关的订购服务产生的费用(我的确在几个电影网站进行了某些订购服务,但是由于日期已久,加上我以前浏览量大,无法回忆起具体的网址重而无法订退),当时我就是因为手机莫名其妙的扣钱而停用了**公司的服务,我想请问,当我重欠费1元的时候起,是不是就应该视为我和**公司的业务关系就应该被终止,**公司在我欠费后没有立刻停止对我的手机卡服务,致使欠费累积达到600元,是我的责任还是**公司的责任,**公司在欠费还低于200元的时候没有通知我以及我家人,在累积600元的时候才进行通知是不是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据**公司的员工说他们有通知,但是由于当时人不在家没有通知到,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他们的通知不力),另外由于现在在已经通知到我们的情况下,他们要求我们立刻交纳这600多元的欠款,否则不给予停办手机卡服务,也就是说在通知到我们,我们明确表示要他们立刻停办手机卡服务的情况下,他们不给予停办并强行要求我们承担这笔每月都产生的大约90元的费用,这种情况是合法的吗?

经济相关
2004-08-13 13: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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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