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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离婚后我两个孩子都想要,如果老公不给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20-07-03 19:44: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在离婚过程中,对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要争取的情况下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 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富由双方协议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富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属于有过错,这里所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继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丈夫有证据证明女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继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离婚时,可以要求女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应依照有利于女儿健康生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年满10周岁,应征求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抚育费,规范为收入的20-30%
  • 婚外情提出离婚的,若有证据证名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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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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