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去年我借出去一笔钱,借条上有借款时间没有还款时间,有担保人,但是没有注明担保人类型,借款人是夫妻两人的签字和手印,去年下半年担保人意外死亡,今年借款人男方也意外死亡,借款人有套房产,但不确定有无贷款,借款人在老家还有一套村村合并的集体大证房产,担保人生前有公司且该公司目前的法人和百分百控股人还是该担保人,该公司目前还在运营。如果该借款人无能力偿还借款起诉是不是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资产,如果走法律程序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债权债务
2020-06-23 20:37:0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只在合法范围内承担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担保法》施行前的担保行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意见》,《担保法》施行以后发生的担保为适用《担保法》。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借款合同没有还款日期担保期限是多久
2362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抵押担保 3495
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的处理
债权转让案例 48560
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的处理
53万元借款担保已过时效债权人诉求担保人还款
个人债务案例 42934
53万元借款担保已过时效债权人诉求担保人还款
53万元借款担保已过时效债权人诉求担保人还款败诉
担保案例 24851
53万元借款担保已过时效债权人诉求担保人还款败诉
53万元借款担保已过时效债权人诉求担保人还款败诉
担保法案例 25545
53万元借款担保已过时效债权人诉求担保人还款败诉
53万元借款担保已过时效债权人诉求担保人还款败诉
担保法案例 1743
53万元借款担保已过时效债权人诉求担保人还款败诉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