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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十六年了,结婚时属于闪婚,无感情基础,因为两年前买了套小产权的房子,近期要交房子,需要交尾款35万,结果我去取钱时,才发现卡里的钱都没了!事实证明,是他私自挥霍一空了,他也承认了!我没想到,我辛苦为这个家操劳了十几年,换来的是他对我的隐瞒与欺骗!心已碎,必须和他离婚!他也同意了,但现在这套小产权的房子是两人刚贷款买下来的,且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 想问下律师,我这种情况,离婚的话,房子归属问题及债务问题如何解决? 他现在同意离婚后,房子给我和孩子,那么离婚协议上注明情况就可以了吗?购房合同上的两个人的名字需要更正吗? 望各位律师指点迷津,谢谢,寻求帮助中

民事相关
2020-06-20 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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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