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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与王于1990年结婚,婚前王的父母送给王一盒价值万元的首饰作为嫁妆。婚后两人生育女儿罗×。2011年王不幸遇车祸身亡。2017年,罗与段再婚。婚后两人感情很好,考虑到段没有子女,罗便与段商量,把首饰归段个人所有,其余财产作为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两人签订了协议并做了公证。后来,罗的女儿罗×知道了父亲和继母的协议后,非常生气,觉得父亲把母亲的东西送人,太不应该,便起诉至法院,要求段宁将首饰交出来。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的父母送出的首饰是什么性质的财产?罗与段订立的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刑事行政
2020-07-15 00:48: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自己做,。、,。、,。、,。、,。、,。、,。、,。、
  •  1、财产协议书属于合同的一种,所以应该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
      2、订立合同的双方应该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财产分割协议,即分产契约,是共同财产共有人之间就各所有人应获财产份额进行分割,或者部分所有人从共同财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时所订立的文书。财产分割协议须经共同财产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方能订立,一般由代书人代书,并由见证人在场证明。
      财产分割协议的格式:
      一、首部
      1、标题。
      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
      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二、正文
      1、分产的原因。
      应根据具体情况简要写明具体原因,如因女儿出嫁、儿子分家等。
      2、具体分配(析产)方案。
      写明共有人分产的具体方案及所分财产的名称、数量、位置等。写明每一个共有人分得的具体财产情况。如果分得的财产较多,要列出清单,分别予以说明,并在分单中具体标明清单属于分单的组成部分。
      三、尾部
      立约人、见证人分别签字、盖章,并注明立约的时间。律师代书后,也应在财产分割协议上写明自己的姓名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代书并担任见证人的,应写明见证人身份。
      四、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主体要注意:
    1、订立协议的主体是否具有处分某物的权利。
      也就是说该物的所有权是否归某个人所有,只有其对该物品真正享有所有权,才可签订处分该物的权利。
      2、订立协议,要看主体是否穷尽。
      也就是说,家庭中几个人订立协议,要看该物是否是只有这几个人具有所有权,其他人均无利害关系。比如说,父亲和两个儿子订立一份处分房产的协议,但事实上,母亲也对该房产具有所有权。因此要将继承、共同共有等等问题均考虑清楚,才有权真正的订立一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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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