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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驾驶的公交车在过红灯直行时,右拐道上一辆电动车与我的车身右侧接触倒地的交通事故,当时我没注意认为没有与的车发生接触,当时是上班时间,乘客要赶时间都说没有摧我走,我看了一下车身也没有任何痕迹就走了,第二天公司接到交警队电话,说对方受伤住院,当即我们赶到交警队接受处理,交警说你当时报警就是无责,现在你逃逸该怎么办,请问我这种情况算逃逸吗?交警定责时会加重吗?听说为了解决伤者的医药费要我承担次责正确吗?

交通事故
2020-06-19 17: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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