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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61周岁,是一位十多年的脑梗患者,一直在服用阿司匹林等预防和治疗脑梗的药物。前几天眼睛不小心受伤,到xx医院治疗眼伤,眼科医生让停用阿司匹林5天再做眼外伤手术,并告诉家属阿司匹林不是治脑梗的药,停了也没事,结果停用阿司匹林第四天脑梗犯了,做脑梗手术花了十万,请问眼科医生有责任吗

医疗纠纷
2020-06-25 16:56:2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经鉴定确定属于医疗事故,并确定医疗事故等级,就可主张赔偿。如果是由于医生误诊导致服用药物致使造成损害,则属于医院责任,需要赔偿你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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