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5月份,6月份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不给缴纳吗?什么时候能交?我在异地现在要办理退休,但是单位没给你保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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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事业处。他们会给你更详细权威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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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和你每月的工资和当地上一年度的全省平均工资都有关系。 2,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1)缴费基数可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2)例:省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因此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低为2400,最高为4000,养老保险月缴费额最低为2400*0.2=480元,最高为4000*0.2=800元。(3)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额: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基金。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为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起调整。(4)自由职业者执行10%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0.1=400元;失业人员可凭有效的失业证件执行6.5%的缴费比例,月缴费额为4000*0.065=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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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目前的规定,职工在退休前死亡的,退还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内金额包括利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一并退还个人缴纳部分和利息,也就是说只退计入个人帐户的钱,进入社会统筹的不退。 参保退休人员死亡,除返还个人账户余额外,各地关于丧葬费与抚恤金还有相关规定,以深圳为例: 丧葬费: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 供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养1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养2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 养3人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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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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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