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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双胞胎有什么特殊情况可以在生二胎?

婚姻家庭
2020-10-12 16:58: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四)一方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

      (二)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养子女的;

      (六)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 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后,只要你们只是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夫妻,都可以合法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管什么户口)。这在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如果你想生育第二个子女,可直接与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取得联系。
  •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

      “二孩”和“二胎”不是一个概念,这意味着已经有双胞胎的家庭,不能够再生一个孩子。如果第一胎是一孩,第二胎是双胞胎或者三胞胎,应当不算超生。

      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还有两个问题,需要国家制定统一的政策来明确。一是再婚家庭当中,夫妻双方都已经生过一个孩子,是否还可以再生一个孩 子。“单独二孩”实施时,不同地区因对该政策理解不同有不同规定。二是流动人口在生育过程中遇到了要多地办证、申请指标等问题,在一个地区符合要求到了另 一个地区又不被允许,这还需国家有统一的政策来解决。
  • 这个你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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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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